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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200~1000张病床的综合医院新建工程项目。一般情况下,不宜建设1000床以上的超大型医院。确需建设1000床以上医院时可参照执行。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。
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第四章 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第五章 建筑标准 第六章 医疗设备 第七章 相关指标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 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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